近日,有网民爆料称,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021级本科生方同学,在朋友圈晒出了到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照片,定位包括昆明、丽江、西藏、三亚、苏州、重庆、四川、厦门、泉州、新疆、上海、青岛、烟台、大连、韩国、日本等地。由于该学生领取了学校的资助金,这一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
疑似方同学在校园论坛上发布的解释帖内容要点整合如下:
方同学详细解释了其收入来源,包括勤工助学1100小时的收入、历年累计的奖学金、学校资助以及家教所得等。他透露了家庭背景,父母离异且都未承担其生活费和学费,父亲因生意失败负债累累,在工厂做小时工,母亲则在鞋厂务工,收入微薄。此外,他还需要照顾8岁的弟弟和爷爷,负担他们的生活费用。
对于出行问题,方同学表示,部分地方是因出任务和社会实践前往,并非纯粹的旅游。同时,他也承认有部分因私出行,如参加朋友生日聚会、看望母亲等。至于去韩国济州岛和日本大阪等地,他使用的是自己的存款,并提供了详细的支出明细。
在个人声明中,方同学强调,他的个人收入足以覆盖支出,除了用于上述用途外,还用于日常生活费用和学费。他对自己之前的错误意识表示道歉,并解释称,由于现在依靠勤工助学和奖学金获得了一定的报酬,有能力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甚至还有结余,因此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以为可以依靠这些钱去充实自己,去看看以前家庭不能支撑他去的地方。
上述浙江大学校园论坛上一则被指是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账号发布的信息称:“方同学入校时因家庭经济困难,被认定为资助对象。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最近学院了解到其出现了一些不合理消费,经查属实,根据学校的资助文件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取消其受助资格,停止困难资助。”11 月 21 日,记者联系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党政办公室求证方同学遭受质疑一事,未获得回应,该学院一位领导表示此事已经处理好了,但并未说明具体的处理情况。
贫困生能不能旅游?这个不必一概而论,不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贫困生在自身努力下,如通过勤工俭学、获取高额奖学金等方式极大地改善了经济状况,在确保学业不受影响、生活费用有着落且各项费用来源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偶尔进行低成本、有意义的旅行,例如参与与专业相关的实地调研考察之旅,或者前往看望许久未见的亲人途中顺道领略当地风土人情,这样的 “旅游” 或许不应被全盘否定。它可能成为贫困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舒缓压力的一种途径,甚至有助于其更好地规划未来人生道路。
然而,若是贫困生拿着本应用于基本生活保障和学业支撑的资助金去进行频繁的、高消费的旅游活动,这显然违背了资助的初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资助金是社会和学校给予贫困学生的雪中送炭,目的是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摆脱贫困的困境,而非用于满足个人的享乐欲望。像此次事件中,方同学在领取资助金期间,有大量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经历,即便有部分行程有其他解释,但整体的出行频率和范围也难免令人质疑其对资助金用途的正确认知。这不仅损害了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也对其他真正急需资助的学生不公平,更可能引发公众对整个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信任危机。
贫困生旅游问题并非简单的对与错之分,而是需要在尊重个人努力与维护资助公平性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通过制度规范、审核监督以及价值观引导等多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确保每一份资助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我发展。同时,我们也应鼓励贫困生通过合理的方式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为未来的生活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