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闫傲霜推动医学创新成果惠及百姓医疗
发布日期:2024-03-09 19:00:14用户:吴川宜点击:1719次
全国人大代表闫傲霜:推动医学创新成果惠及百姓医疗

新京报讯(记者裴剑飞)“让医学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百姓”是今年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关注的重点。今天(3月9日),闫傲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带来了两份建议,分别聚焦加快推动医疗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以及如何让创新药服务好百姓医疗。

她带来两份建议,分别聚焦加快推动医疗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以及如何让创新药服务好百姓医疗。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摄

“近年来,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为科技创新助力,但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相关的税收优惠还不能覆盖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闫傲霜说。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我国已出台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将税收优惠的范围从仅限于股权形式奖励,拓展至现金形式奖励。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但在实践中,由于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没有医学研究内容,因此,有科技成果的医务人员不能及时享受到转化的税收优惠。

“医疗科研成果转化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回报收益周期长的特点,转化难度高。”闫傲霜认为,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但主体适用、成果界定和享受优惠期限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她建议,应该让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尽快地覆盖医务人员。

近年来医务人员的科研成果、创新成果呈现爆发式增长,如何才能让这些创新成果更好地服务患者?闫傲霜提出,要加大对医务人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成果及时转化。

闫傲霜表示,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细化执行标准,针对具有重要现实和长远意义、解决重大健康需求的成果转化类别,研究确定覆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科技成果的转化税收优惠方案。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中“其他技术成果”的形态认定方式、标准和程序。针对转化实施周期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优惠时限,力争让税收优惠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

创新药是医药领域科研创新的重要成果。为了让百姓更好地用上国家批准的创新药,我国已于2021年出台“双通道”政策,即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途径买药。

闫傲霜发现,由于部分地区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受总量限制,创新药等待进入医院的时间长、难度大,以及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药店系统并未全面对接,创新药处方流转还不够畅通等原因,“双通道”政策在实际落实中还有些难点。

她建议,在现有“双通道”管理基础上拓展试点工作,推动实现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和医院使用全线贯通。“双通道”药品、试点药店、医疗机构目录及时公开告知,进一步提高创新药的可及性。鼓励医疗机构与中标药企联合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便捷方式,提高创新药采购的效率。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发挥研究型病房作用,为创新药临床应用提供更多机会。新获批的创新药可首先进入研究型病房,丰富临床应用经验,为患者使用创新药提供更多机会。支持地方医疗保险根据患者使用创新药的需要,拓展选择范围,形成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从而使尚未进入国家医保的创新药早日惠及百姓。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张彦君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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