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一高层住宅小区27楼起火。经查,火灾为该层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拎回家中客厅充电时突发故障所致。
3月12日,北京日报记者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这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处理结果,当事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当日14时37分,当事人的孩子发现,正在客厅充电中的电池开始冒白烟,听到孩子的提醒后,当事人将正在冒烟的电池拎到楼道内,向电池泼水扑救,几秒钟后,电池开始大量冒烟燃烧起火并多次爆炸。此起火灾过火面积1平方米,因及早发现、处置及时,除电池下方地板砖上有燃烧残留物外,周边未受损,无人员被困伤亡。
据悉,当事人2021年7月在网店“致跑王工厂自营店”购买了涉事的英格威品牌电动自行车及原装锂电池,并按照交管部门要求正常上牌,期间未对电池进行过违规改装。
当事人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充电,后电池起火,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查获。通州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电动自行车严禁室内停放或充电
消防部门提示市民群众,应当在集中充电车棚、充电柜等室外安全地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门厅和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个人住房内停放或充电。
同时,应尽量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防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