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记者获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建设完成信息全面、权威、准确的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收录现行有效各类规范性文件6000余件。
去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9件
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9件。其中,市政府规章、决定5件,市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26件,市监察委员会文件1件,市高级人民法院文件1件,市人民检察院文件2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5件,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9件。
市人大常委会健全定期沟通机制。每半年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座谈,主动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推动报备文件全覆盖。强化动态督促机制。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日常发现,主动核查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及时督促报备单位按时、准确做好报备工作。
同时,做实年度自查机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开展自查。完善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动有关方面落实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备案责任。
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
报告介绍,按照法制工作委员会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同时进行审查的“双轨制”审查机制,严把形式审查关口,重点就合法性、适当性等内容逐件开展审查。对“一府一委两院”、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69件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2023年,共接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17件。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移送4件,公民提出13件。经审查,对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7件审查建议,积极与有关方面沟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规定向提建议人进行反馈;对不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审查建议,依照规定转送有权审查的机关研究处理或者告知公民向有权审查的机关提出。
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
比如,报告介绍,北京市某规章将某类主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行为规定为义务性规范,与上位法赋权性规范的规定不一致,增加了公民的义务。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的修改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同意适时修改规章。
此外,还对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出现的文字表述不规范、存在歧义等问题提出了意见,提醒制定机关予以注意。
向社会提供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法律公共产品
报告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开通公民和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一键提交”功能,公民通过线上方式提出审查建议11件,有效开拓了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新渠道,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依法提出意见。
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建设完成信息全面、权威、准确的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收录现行有效各类规范性文件6000余件,实现市、区、乡镇三级,人大、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五个系统规范性文件全覆盖,向社会提供了一个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法律公共产品。
报告还谈到了2024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制度建设,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研究完善本市备案审查相关制度,修改本市备案审查条例和有关工作规程。
同时,在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方面,加强对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使用,发挥其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更新和维护工作。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牵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