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程靓)4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执法检查工作。会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传承人是非遗项目的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遗保护的核心,通过制定《北京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向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发放2万元传习补助。
同时,促进非遗与现代生活相连接,激发非遗传承内生动力,推动非遗+互联网,联合京东等互联网平台和非遗项目单位举办“北京非遗购物节”;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宣传推介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文化和旅游体验基地,制定《北京市促进“乡村民宿+”产业提升的若干措施》《乡村民宿服务要求及评定》,鼓励发展“民宿+非遗”业态;推动“非遗+文创”,制定《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鼓励挖掘北京历史文化资源设计推出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目前已有全聚德、张一元等24家非遗单位108个系列213件商品认证为“北京礼物”。
此外,据介绍,“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级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近三年,市财政共拨付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工作资金5600多万元。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共利用国家级非遗保护资金近5000万元;还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非遗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在机构和人才方面,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非遗处和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北京非遗保护中心)和北京非遗保护协会;实施了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委托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等9所院校举办研修培训班59期,培训来自京津冀和各兄弟省市的传承人1430人次;组织开展了对全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的轮训,有效提升基层非遗保护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业务能力。